淮安公积金单位汇缴网上办理指南

导语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淮安公积金单位汇缴网上办理无需申请材料。查看全文即可了解更多。

  事项名称住房公积金单位汇缴

  实施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

  申请主体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

  申请方式登录“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已注册为单位用户的,直接登录;未注册为单位用户的,注册后登录。

  受理时间工作日。

  办理条件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单位应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公积金中心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申请材料本事项无申请材料。

  表单填写网上填写单位住房公积金汇缴信息。

  办理时限单位汇缴金额、汇缴人数没有变动的,实时办结。

  收费情况本事项不收费。

  办理流程汇缴核定——>汇缴缴款——>系统审核记账——>打印汇缴凭证。

  有关说明单位汇缴金额、汇缴人数发生变动的,应先办理单位汇缴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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