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淮安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办理指南

导语 淮安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补贴对象是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从事灵活就业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详见正文

  一、补贴对象

  1.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2.从事灵活就业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对按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办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60%的补贴。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就业困难人员并按企业缴费办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缴纳部分给予全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三、补贴期限

  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下同),其中,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即初次核定时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的,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实现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补贴3年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可将其享受补贴的期限一次性延长,延长期限不超过1年。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四、申请材料

  《淮安市市区自主申报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

  咨询电话:0517—8361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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