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疫情期间电费有什么优惠政策?
导语 为缓解企业生产经营压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保障民生,近日,市发改委出台实施水电气阶段性价格政策,助推地方经济健康发展。
支持性电价政策
疫情防控期间,用电企业可按月选择基本电费结算方式,并按实际暂停用电天数减免,如选择按合同最大需量约定值结算的,超过合同105%的部分按实收取;
对新建、扩建医疗等场所用电,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用。
支持性气价政策
对承担疫情防控定点收治医疗机构用气价格每立方米由3.61元降为3.12元;其他有防疫观察治疗任务的医疗机构用气价格每立方米由3.61元降为3.41元;
对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和特困职工家庭每户每月免费用气额度由8立方米提高到10立方米;
对承担定点收治和防疫观察治疗任务的医疗机构免收垃圾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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