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机动车注销注意事项

导语 淮安机动车注销注意事项: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查看全文了解更多信息。

  淮安机动车注销注意事项:

  1、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2)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3)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2、原机动车所有人需保留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的,请原机动车所有人确定其身份证号码及名称未发生过改变,如已改变,请先行办理机动车所有人信息变更备案后再办理注销登记。

  3、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和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业务前应先将涉及机动车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4、对已自行解体作为废旧金属出售,凭机动车所有人的包含自行解体说明和自原承担法律责任内容的书面材料办理。

  5、对已交售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但未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如果符合交售报废机动车当时的车管法规和政策,可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相关牌证办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淮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机动车】可获取淮安各县区车管所地址+电话、机动车注销、质押备案、年检、注册登记等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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