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淮安市深圳路小学秋季招生公告

导语 2021淮安市深圳路小学秋季招生公告:招生对象:施教区内年满6周岁(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儿童。查看全文了解更多信息。

  淮安市深圳路小学2021年秋季招生公告

  我校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关于印发2021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淮开社〔2021〕5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招生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

  施教区内年满6周岁(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儿童。

  二、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入学报名采用网络登记方式,家长在7月11-14日扫描二维码(点此进入)进入招生平台进行报名。深圳路小学施教区内学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居住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等有效证件通过网上平台进行报名。

  2.咨询热线:0517-89080356,0517-89080883(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三、新生录取

  7月16日前,已报名但材料不全家长材料补充结束,学校对施教区内新生信息初审核完毕; 7月18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家长携带报名资料原件至学校进行现场复审;7月19-20日,学校进行入户调查,施教区内新生资格审核,初步确定施教区内学生名单;7月28日前社会事业局组织人员对学校初审信息进行审定,确定新生名单,下发电子派位证;7月30日学校发放入学派位证,完成新生报到注册。

  四、相关说明

  1.施教区范围:

  韩泰路——厦门路——里运河(不含龙门之都、河滨花苑)——天津路——翔宇大道——珠海路——南昌路——丰收河合围区域。

  施教区范围内深圳路以南、厦门路以北,包括汇金豪庭、河畔花城、翔宇壹号、尚东国际、东城景苑、盛华心港湾、东冠逸品、东冠逸轩、天成花园、水沐楼台、东方曼哈顿、宝岛花园、机场路小区、厦门路小区、济南路新村、威海路新村、世袭雅园、威海花园、威海小区、东冠逸景、苏州路99号院、水利局宿舍等。

  施教区范围内深圳路以北、珠海路以南,包括深圳小区、悦达广场、优诗美地、小康城、东湖望景苑、亿鑫花苑、逸景园、优山华庭、苏州路新村、珠海路新村、机场村、维科格兰、紫荆苑、世袭领地、比佛利花园、中信山水名邸、都市嘉源小区、城市风景、盛元名邸、珠海路农民公寓、东方明珠花园、东湖豪庭等。

  2.入学条件认定:

  (1)户籍在深圳路派出所,房产在我校施教区范围内且实际居住,儿童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户籍地址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和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在我校施教区内的门面房、写字楼等非住宅用房不能作为施教区派位的条件。

  (2)适龄儿童若与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在一起,且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为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的,父母至少要有一方户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且从未迁移并实际常住。此类人员的父母双方和儿童在开发区、清江浦区、生态文旅区、淮阴区必须无房(家长需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开具无房证明,开具时间为7月5日之后)。

  (3)拆迁未购房的无房户,凭拆迁协议和开发区、清江浦区、生态文旅区、淮阴区的无房证明(家长需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开具无房证明,开具时间为7月5日之后),按其户籍所在地(原居住地)确定施教区;拆迁重新购房的,以新购房产确定施教区(须满足户籍地址、居住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和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要求);拆迁安置的,主要以安置地确定施教区(被拆迁人和被拆迁公有住房承租人异地安置,其子女在拆迁通告的次年底前新入学,要求在原居住地施教学校就学的,施教学校予以安排;被拆迁人和被拆迁公有住房承租人异地安置,因开发问题未按时交付房屋,其子女可在原拆迁居住地施教区学校安置入学)。

  (4)租住公有住房的,凭公租房证明、一年以上缴纳相关费用的原始凭证及父母双方和儿童在开发区、清江浦区、生态文旅区、淮阴区的无房证明(家长需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开具无房证明,开具时间为7月5日之后),按实际居住地确定。

  (5)现役军人、烈士等人员子女入学问题,按有关文件执行。

  (6)适龄儿童的户籍随父母一方在本地,另一方户籍不在本地,以在本地居住的父母一方的户籍、居住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确定施教区。

  (7)父母离异,根据与其共同生活的监护人(依据法院判决书)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户籍等确定。

  近六年内同一住址只能有一名儿童在我校就读(符合政策的多子女家庭除外);施教区内的轻度残疾儿童,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接受普通教育的,依照规定到我校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施教区内的中、重度残疾儿童,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施教区内需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学校通过到康复机构、残疾人之家或居住地等方式提供送教服务,送教学生纳入学籍管理。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后报社会事业局确认。户籍、居住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有效时间截止到2021年6月30日,在此时间之后办理的户籍、居住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均不作为施教区确认依据。购房合同不能作为入学证明材料。

  五、特别提醒

  1.学校施教区范围内的儿童,逾期未报名登记或已被录取但不按时报到注册的,作自动放弃义务教育学位处理;

  2.如因提供虚假入学证明材料造成子女不能顺利入学,由监护人承担责任;

  3.报名儿童家长在录取名单公布前须确保联系电话畅通,以便及时通知相关事宜;

  4.有意民办学校就读且符合我校施教区确认条件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7月11日--14日)在我校招生信息平台上报名并按程序取得电子派位证,方可在民办学校未录取情况下回我校注册入学;

  5. 学校各年级因班额已满,不接受转学申请,敬请谅解;

  6.招生公告同时在学校门口和微信公众号发布,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参阅《关于印发2021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7.本公告如有与《关于印发2021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不一致的,以区招生工作意见为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淮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幼升小】可获取2022淮安幼升小最新消息、招生政策、报名指南、时间、网上报名入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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