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淮安涟水县关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来涟返涟人员信息核查和健康管理工作通知

导语 关于做好河北省石家庄市来涟返涟人员信息核查和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10 月 10 日以后其他有河北省石家庄市旅居史的人员, 持有 48 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查看全文了解更多信息。

  关于做好河北省石家庄市来涟返涟人员信息核查和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县直各部门,县各有关单位:

  10 月 23 日,河北石家庄市报告 1 例阳性病例。根据省、市 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河北省石家庄市来涟返涟人 员信息核查和健康管理工作提出要求如下:

  一、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河北省石家庄市来涟返 涟人员的主动排查、做好登记管理和健康监测。自 10 月 24 日起, 对 10 月 10 日以来与河北省石家庄市核酸检测阳性及确诊病例 (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人员,要立即上报相关信息, 规范落实 14 天(自离开中风险地区之日起)的隔离医学观察和 后续 7 天的居家健康管理,居家健康监测的第 3 天和第 7 天各开 展一次核酸检测;对离开中高风险地区已满 14 天且未满 21 天的 人员(含解除集中隔离),应在追踪到当日对其开展核酸检测,并 居家健康监测至其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满 21 天。

  二、10 月 10 日以后其他有河北省石家庄市旅居史的人员, 持有 48 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括 48 小时内核酸检 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的离河北省石家庄市人员,体温测量正常 的,开展 7 天健康监测,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 流动;对不能提供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要接受信息 核查登记,如实提供行动轨迹,进行核酸检测,检测阴性后可有 序流动。发现有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并按规范处置。

  三、请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自 10 月 24 日起,于每日上午 12 时前,将《河北省石家庄市来涟返涟人员自排情况信息表》报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预防控制组,联系电话:89707567,邮箱:756324644@qq.com。请“两站一场”、商超、 宾馆、景区等重点场所按要求落实好测温扫码等防控措施。

  涟水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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