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疫情防控期间车辆管控通告

导语 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实施严格限制车辆通行和人员聚集的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2月7日零时起安区城区范围内限制除以下车辆以外的所有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1.军车、警车、救护、消防、抢险救援、环卫保洁等特种车辆;

  2.承担标本送检、医疗急救、防疫物资及人员运送、指挥调度等疫情防控工作任务的车辆;

  3.运输与广大居民生活需要相关的物品、物资的车辆;

  4.其他因工作需要持有通行证的车辆。

  二、运送待产孕妇、生病就医人员等紧急情形的车辆,以及自驾离淮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再返回的车辆,经路面现场执勤人员确认后,允许通行。

  三、各镇(街道)之间设置的检查岗卡,自2月7日零时起参照城区限制车辆通行标准执行,除持有通行证的车辆外一律禁止通行。

  四、离开居所采购物资的居民,一律禁止使用机动车。

  五、广大居民应当居家休息,一律不得串门,决不允许组织参加棋牌、聚餐等任何形式的聚集活动。对此,公安机关实行有奖举报,对经查实的视情予以奖励。举报电话:110。

  六、不听劝阻、拒不服从管理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管制解除时间另行通告。

  本通告所指通行证为2020年2月6日由中共淮安区委政法委员会、淮安区城市社区防控组共同发放的“疫情防控车辆进出通行证”。

   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

   2020年2月6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淮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进出淮】可获取进出淮安最新防疫政策(通知)、管控措施解读、各县区疫情防控咨询电话等。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