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江苏旧房装修以及局部改造补贴申领指南

导语 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将最高获得3万元补贴,12月3日江苏省住建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江苏省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实施细则》,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活动时间

  2024年7月25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内都可申请,补贴资金额度先申请先得、用完即止。

  补贴范围

  购置用于旧房(包括城镇住宅和农村住宅)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的饰面砖、地板、墙板、集成吊顶、套装门、整体柜、淋浴房、洁具等物品和材料。

  补贴对象

  已经完成装修改造或正在进行装修改造的房屋产权人都可以提出申请。

  补贴标准

  按照装修合同中相关物品和材料购置价的15%给予补贴,每人且每套房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同一套房不重复享受商务部门的家装家居补贴。

  申请材料

  1.《补贴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房屋产权证明(补贴申请人须为房屋产权人);

  4. 与装修企业签订的装修合同及相应付款凭证;

  5.《物品和材料购置明细表》;

  6.装修改造第三方证明(由物业公司提供);

  7.施工中或装修改造后现场照片;

  8.《承诺书》。

  补贴办理流程

  补贴申请

  装修、改造房屋所在地县级市(区)住建部门接收申请。

  申请审核

  装修、改造房屋所在地县级市(区)住建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将通过审核的有关信息汇总报送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补贴发放

  经审核通过后,根据拨付清单将补贴资金全额发放至申请人的银行账户。补贴资金额度先申请先得、用完即止。

  回访抽查

  住建部门将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踏勘、委托第三方等方式对申报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50%。

  退货退款

  申请人申请补贴后退货,导致补贴额度或补贴基数发生变化的,须第一时间主动向申请单位说明,撤回申请、返还相应已获补贴。

  相关附件:

  1、补贴申请表

  2、装修改造第三方证明

  3、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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