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养老金关系转移相关问题答疑

导语 淮安市养老金关系转移,重复缴纳、跨省转移等,相关问题以及注意事项解答,详见正文:

  1、江苏省内跨市就业需要办理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吗?

  江苏省已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参保人员在省内参加企业养老保险,跨地区流动就业参保的,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储存额自动合并计算,不再办理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2、跨省流动就业须即刻办理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吗?是否有时间限制?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无需急于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可以在即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确定退休待遇领取地时再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没有时间限制

  3、如何通过线上方式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通过“掌上12333”APP、国家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微信小程序“电子社保卡”、支付宝等渠道进行线上申请。

  4、重复缴纳的养老保险在办理转移时该如何处理?

  参保人员在两地以上同时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按照“先转后清”原则,由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清理,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淮安本地宝】,对话框回复【养老】获取淮安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查询、养老金测算等更多信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