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淮安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标准
导语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由居民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详见正文: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由居民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
二、转诊转院政策
1.市内二级及以下医院: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淮安市域内跨县(区)就医的,执行全市统一医保政策,享受统一医保待遇。
2.市内三级医院:因病情需要,确需到市直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需按规定办理分级诊疗转诊手续。未按分级诊疗规定转诊的,支付比例在原有比例的点数上下降15个百分点。
3.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按规定程序转诊,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支付比例在原有比例的点数上下降5个百分点;未按规定转诊支付比例在原有比例的点数上下降20个百分点。
三、异地就医政策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住院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按照参保地相应等级医疗机构的标准执行。
四、居民生育医疗待遇
参加居民医保的女性居民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和生育保险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按居民医保住院标准支付。
五、日间手术
日间手术是指经手术并恢复观察后,在48小时内出院的诊疗服务模式。参保人员在市内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采用日间手术治疗的,结算时不设起付标准,根据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日间手术病种结算标准,由居民医保基金分别支付80%、7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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