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异地就医备案办理指南
导语 在外地生病了可以办理异地就医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怎么备案?哪些情况可以使用?不同备案方式享受什么报销待遇?详见正文:
异地就医范围对象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指退休后在淮安市外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参保人员。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指在淮安市外长期居住且不迁户籍的参保人员。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指用人单位派驻淮安市外长期工作的参保人员。
异地转诊人员
指经淮安市具有转诊资质的医疗机构批准,需要到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继续就医的参保人员。
其他临时外出人员(无材料人员)
指退休后在淮安市外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参保人员。
淮安市异地就医备案途径
您在异地就医时请先申请异地就医备案,备案生效后可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在备案地的全国联网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一)经办机构窗口备案:
淮安市各医保经办机构窗口、“15分钟医保服务圈”站点窗口。
(二)“不见面”备案:
①江苏医保云APP
②“淮安医保”微信公众号的“医保大厅”
③苏服办APP
④江苏政务服务网
跨省就医备案也可以通过:
①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②国家医保备案小程序
(三)定点医疗机构备案:
淮安市有异地就医转诊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也可以为满足转诊条件和有转诊意愿的参保人进行备案。
备案材料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异地安置认定材料或个人承诺书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
2、长期居住认定材料或个人承诺书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
(四)异地转诊人员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
2、具有转诊资质的参保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转诊转院证明材料
(五)其他临时外出人员(无材料人员)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备案方法
第一步:微信关注 “淮安市医保局”公众号,点击“医保大厅”,进行注册。
第二步:在“业务经办”选择“异地就医备案”,界面弹出的《异地就医告知书》,请认真阅读后,点击【已阅读异地就医告知书】,进入下一界面。
第三步:进入界面后,选择【备案类型—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就医地、备案开始日期,填写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地址等信息,填写完成并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备案。
备案查询
如果您需要了解备案是否成功,点击“医保大厅”,在“业务经办”选择“办事进度查询”即可看到备案结果。
(“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无需等待后台审核,提交即刻生效,备案的有效期限为12个月。)
异地就医门诊待遇
(一)跨省异地就医:
参保人员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发生的就医、购药费用,执行就医地规定的医保目录及范围,医疗保险待遇执行参保地的政策。
(二)省内异地就医:
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发生的就医、购药费用,执行江苏省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耗材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范围,医疗保险待遇执行参保地的政策。
温馨提示:“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异地医疗机构就医直接结算时,医疗待遇会在正常待遇基础上下降。如果参保人员符合长期居住(包括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以及转诊转院人员,为防止影响就医结算待遇,请在备案时选择相对应的“备案类型”并上传相关的证明材料进行备案。
【参加职工医保】
(1) 起付标准: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的,起付标准为600元。
(2) 支付限额: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普通门诊合规医疗费最高支付限额为6000元,门诊与住院不共用支付限额。
(3) 支付比例: 在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人员支付比例分别为70%、65%、60%,退休人员分别增加5个百分点。
(4) 临时外出就医的其他人员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的,支付比例在正常待遇基础上下降 20%。
温馨提示:职工有门诊起付线,超过起付线后医保才开始报销;起付线及门诊统筹限额均为一个结算年度内。
【参加居民医保】
参保人员一个统筹年度内在首诊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医保甲类药品 (含基本药物)、一般诊疗费和其他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急诊)医疗费用和产前检查医疗费用,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50%,年度内最高补偿限额为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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