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淮安区户口入伍注销办理指南

导语 淮安市淮安区户口入伍注销办理指南: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在入伍前应当由本人或者亲属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注销户口。查看全文了解更多信息。

  户口登记、注销、迁移(入伍注销)

  办理地点

  淮安市淮安区华西路28号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公安5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45,下午14:00-17:30(7月15日-9月30日:上午08:30-11:45,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服务对象:自然人

  受理条件:

  1、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在入伍前应当由本人或者亲属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注销户口。

  2、户口在大学学生集体户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由原籍注销户口。

  3、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的,由常住户口所在地注销户口。

  办理材料:

  1.应征入伍公民居民户口簿

  2.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公民应征入伍通知书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咨询方式

  0517-85841891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7-85840055;监督投诉电话: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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