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2024年度新引进“名校优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人群

导语 申报对象分为四大类:次来淮工作并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且在淮缴纳社会保险的人才……具体分类,详见正文。

  淮安2024年度新引进“名校优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人群

  申报对象:

  (一)市、县区属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淮注册纳税的企业,在淮登记设立的产学研合作(成果转化中心)等机构,引进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首次来淮工作并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且在淮缴纳社会保险的下列人才:

  取得第一轮“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才。

  在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147所)建设学科(以各高校向社会发布的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方案中,建设学科的口径范围为准)学习并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才。2022年2月份以前毕业的在第一轮“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优势学科(以各高校向社会发布的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方案中,建设学科的口径范围为准)学习并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才。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取得国家奖学金的毕业生,或省级优秀毕业生,或担任过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满1年的毕业生,或在各类全国性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的毕业生。

  近3年内报考江苏省选调生进入组织考察未录用的毕业生。

  取得2022—2024年任一年ARWU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200名国(境)外大学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人才。

  (二)2023年10月16日发布的《2024年江苏省淮安市引进“名校优生”公告》引进的符合A、B类招聘对象条件的“名校优生”和当年度引进的进入组织考察未录用选调生。

  (三)2023年10月19日发布的《2024年江苏省淮安市引进“名校优生”(教育类)公告》及2024年3月11日发布的《2024年江苏省淮安市引进第二批“名校优生”(教育类)公告》引进的符合A、B类招聘对象条件的“名校优生”。

  (四)2023年12月19日发布的《2024年江苏省淮安市引进“名校优生”(卫生类)公告》引进的符合A类条件的招聘对象。

  补贴标准:

  1.博士研究生4万元、硕士研究生2万元、到企业的本科生和专科生1万元。淮安籍人才在上述标准上分别增加2万元。

  2.专项引进的“名校优生”按公告兑现一次性就业补贴。

  淮安市2024年度新引进“名校优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政策一览:点此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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