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人才集体户口准入办理材料
导语 淮安人才集体户口准入办理材料:单位统一信用代码证、户口挂靠协议、居民身份证。查看全文了解更多信息。
淮安人才集体户口准入办理材料:
1.单位统一信用代码证
2.户口挂靠协议
3.居民身份证
4.劳动合同
5.参保缴费证明
6.户口迁移证
7.就业报到证
【拓展内容】
设定依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办〔2015〕183号):一、人才集体户口是指户籍随同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在县级以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上的流动人员户口。对工作单位无集体户口,且本人不具备独立立户或亲属投靠等落户条件的存档人员,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可提供过渡性质的集体户口管理服务,当工作单位设立集体户口,或本人具备独立立户、亲属投靠等落户条件后,流动人员应及时将户口从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中迁出。目前已经实施或今后实施社区集体户(公共户)管理的地区,应当结合本地实际,按照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基本原则,稳妥办理流动人员户口由人才集体户口迁入社区集体户(公共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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